
公告日期:2024-04-29
证券代码:430112 证券简称:弘祥隆 主办券商:中原证券
北京弘祥隆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的批准或履行必要的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通讯方式
现场+通讯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22 日 9: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430112 弘祥隆 2024 年 5 月 2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暂不确定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结合 2023 年度工作情况,拟定了《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结合 2023 年度工作情况,拟定了《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编制了《2023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 2024 年度经营计划,编制了《2024 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北京弘祥隆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北京弘祥隆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六)审议《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完成了公司的 2023 年度审计工作。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继续聘任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七)审议《董事会关于 2023 年度财务报表被出具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专项意见》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董事会针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被出具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做出了专项说明。
(八)审议《监事会关于 2023 年度财务报表被出具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专项意见》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等规定,监事会针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被出具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做出了专项说明。
(九)审议《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议案》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累计金额为
-11,607,631.79 元(经审计),公司实收股本 11,220,000.00 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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