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20
公告编号:2024-025
证券代码:430112 证券简称:ST 弘祥隆 主办券商:中原证券
北京弘祥隆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北京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北京弘祥隆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江玉龙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4 年 9 月 20 日
生效日期:2024 年 9 月 12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北京监管局)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北京弘祥隆生物技术股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份有限公司
江玉龙 董监高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
事会秘书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公告编号:2024-025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截至 2024 年 8 月 31 日,公司未披露 2024 年中期报告,违反了《非上市公
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1 号)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公司未按期披露 2024 年中期报告,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1 号)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公司董事长江玉龙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依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1 号)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对公司、江玉龙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整体的运营,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良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行政监管措施未涉及到财务罚款,不会对公司财务产生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将认真吸取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增强规范运作意识,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切实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五、备查文件目录
公告编号:2024-025
《关于对北京弘祥隆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江玉龙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230 号)
北京弘祥隆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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