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2-10
公告编号:2020-040
证券代码:430113 证券简称:中交远洲 主办券商:南京证券
中交远洲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将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提示及股票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20 年 6 月 23 日,中交远洲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
“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公告了《2019 年年度报告预计无法按期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曹文宏女士因涉案被刑事拘留无法具体配合审计机构开展相关工作,
导致审计报告无法出具,2019 年年度报告编制工作尚未完成。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公告了《股票因公司不能按期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将被停牌的公告》,因曹文宏女士无法具体配合审计机构开展相关工作,导致审计报告无法出具,2019 年年度报告编制工作未完成。
目前公司股票仍处于停牌状态。2020 年 7 月 14 日、2020 年 7 月 28 日、
2020 年 8 月 11 日和 2020 年 8 月 25 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
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均公告了《关于公司股票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27、2020-028、2020-029 和 2020-031)。2020 年 9 月 8 日、2020 年 9
月 22 日、2020 年 10 月 20 日、2020 年 11 月 5 日和 2020 年 11 月 26 日,公司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均公告了《关于公司股票将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提示及股票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33、2020-035、2020-037、2020-038 和 2020-039)。
经主办券商提醒,公司查询到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官方微信公众平台
“北林发布”于 2020 年 9 月 2 日发布了《绥化市公安局北林分局通告》。通过
该通告获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曹文宏女士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并由绥化市公安局北林分局立案侦
查。公司监事郭芳芳同为涉案犯罪嫌疑人。2020 年 9 月 22 日,公司在全国中
公告编号:2020-040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公告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被立案侦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4)。
2020 年 9 月 30 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给予公司及时任
董事会秘书的曹明妍出具了《关于给予中交远洲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及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20]952
号)。因公司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仍未编制并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
(试行)》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相关规定,给予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对曹明妍采取出具警示
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2020 年 10 月 14 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公告了《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纪律处分及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0-036)。
因公司无法在 2020 年 8 月 31 日前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根据《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终止挂牌转让。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监管要
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公司将保持与公司其他中小股东的有效沟通,积极依法依规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
况,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曹明妍 15104556636
券商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阮小青 010-87820591-806
李晓强 010-8782059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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