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4-25
公告编号:2022-023
证券代码:430123 证券简称:ST 速原 主办券商:东方投行
北京速原中天科技股份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1 年度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1 年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
果进行了审计,并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 14 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监事会出具《关于 2021 年度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专项说明》。
监事会就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说明如下:
一、 审计报告中无法表示意见涉及的事项
(一)持续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速原中天 2021 年度向一个客户销售产品 3,976,316.82 元,占营业收入的
99.71%;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速原中天累计亏损 50,266,050.71 元,所有
者权益为 183,942.96 元,因债务逾期,公司涉及多起诉讼,期后 4 个银行账户被冻结。如财务报表附注“二、财务报表编制的基础”所述,公司管理层计划采取措施改善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但公司的持续经营仍存在重大的不确定性。我们无法获取持续经营能力相关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速原中天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是否恰当。
(二)已决诉和将出现诉讼结果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速原中天现金流紧张,无法支付到期债务,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已起
诉未支付款项 1,876,480.00 元(其中北京博奥德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1,850,000.00 元,上海烨富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26,480.00 元)。2022 年 2 月,
收到法院支付令,需支付刘会房租及延迟利息共计 1,701,984.80 元,2022 年 3
公告编号:2022-023
月,法院强制执行北京博奥德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款项,速原中天 4 个银行账户被冻结。由于公司逾期款项较多,无法判断截止本报告期末应承担的逾期利息及赔偿金额。
二、对于上述审计意见, 监事会说明如下 :
在现阶段疫情持续的情况下,食品的安全与健康将是近期发展的主题。为 了增强本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和盈利能力,改善本公司资产质量,促进本公司 长远、健康发展。公司拟采取以下措施在疫情形势发展、食品的安全与健康上 发力,以改善本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1.公司近两年积极进行市场推广,特别是与政府对接合作、与大型食品
企业对接落地、与大型销售企业深度合作,做好潜在客户对新产品的认知工
作及下游产品的工艺。
2.加强大客户营销,公司已与广东百果园果制品有限公司签订了战略合
作协议,加强双方协作。
3.公司销售模式拟补充代理销售模式,已与2家公司签订销售合作协议 ,
并处于继续寻求多家合作及商谈阶段。
4.公司原始创新的高压二氧化碳消毒设备(HPCD)新产品已通过北京市
科委的评审鉴定,试验取得成功。目前已与相关企业开展产品试验活动,为
设备的销售及双方合作打下基础。
公司董事会已出具《关于 2021 年度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专项说明》。公司监事会认为:
1、监事会对于本次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无异议。
2、本次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公司实际情况。
3、监事会将督促董事会推进相关工作,解决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与问题,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北京速原中天科技股份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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