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25
公告编号:2022-022
证券代码:430123 证券简称:ST 速原 主办券商:东方投行
北京速原中天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关于 2021 年度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1 年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
果进行了审计,并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 14 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出具《关于 2021 年度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专项说明》。
董事会就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说明如下:
一、 审计报告中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
(一)持续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速原中天 2021 年度向一个客户销售产品 3,976,316.82 元,占营业收入的
99.71%;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速原中天累计亏损 50,266,050.71 元,所有
者权益为 183,942.96 元,因债务逾期,公司涉及多起诉讼,期后 4 个银行账户被冻结。如财务报表附注“二、财务报表编制的基础”所述,公司管理层计划采取措施改善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但公司的持续经营仍存在重大的不确定性。我们无法获取持续经营能力相关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速原中天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是否恰当。
(二)已决诉和将出现诉讼结果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速原中天现金流紧张,无法支付到期债务,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已起
诉未支付款项 1,876,480.00 元(其中北京博奥德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1,850,000.00 元,上海烨富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26,480.00 元)。2022 年 2 月,
收到法院支付令,需支付刘会房租及延迟利息共计 1,701,984.80 元,2022 年 3
公告编号:2022-022
月,法院强制执行北京博奥德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款项,速原中天 4 个银行账户被冻结。由于公司逾期款项较多,无法判断截止本报告期末应承担的逾期利息及赔偿金额。
二、对于上述审计意见, 董事会说明如下 :
公司董事会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实际的财务状况。审计意见涉及事项不属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中规定的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规定的情形。
三、消除该事项及影响的具体措施
公司董事会认为,在现阶段疫情持续的情况下,食品的安全与健康将是近 期发展的主题。为了增强本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和盈利能力,改善本公司资产 质量,促进本公司长远、健康发展。公司拟采取以下措施在疫情形势发展、食 品的安全与健康上发力,以改善本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1.公司近两年积极进行市场推广,特别是与政府对接合作、与大型食品
企业对接落地、与大型销售企业深度合作,做好潜在客户对新产品的认知工
作及下游产品的工艺。
2.加强大客户营销,公司已与广东百果园果制品有限公司签订了战略合
作协议,加强双方协作。
3.公司销售模式拟补充代理销售模式,已与2家公司签订销售合作协议 ,
并处于继续寻求多家合作及商谈阶段。
4.公司原始创新的高压二氧化碳消毒设备(HPCD)新产品已通过北京市
科委的评审鉴定,试验取得成功。目前已与相关企业开展产品试验活动,为
设备的销售及双方合作打下基础。
以上应对措施确保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北京速原中天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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