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07
公告编号:2024-019
证券代码:430131 证券简称:伟利讯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北京伟利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7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工体东路丙 2 号中国红街 3 号楼 501 北京伟
利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4 月 29 日以电话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周晔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会成员和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北京伟利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以要约回购的方式回购不超过 15,000,000 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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册资本。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份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1.议案内容:
为了配合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的框架与原则下,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 于:(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 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2)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 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 事项外,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3) 办理公司本次股份回购过程中的申报及程序性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就本次股份 回购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北京分公司等机构办理申报、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4) 决定聘请相关中介机构;(5)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设立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及其相关手续;(6)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 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 协议、合约等;(7)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具体的回购时机、价格和数量,具体实 施回购方案;(8)根据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的具体实施结果,办理企业变更登记 等相关事宜;(9)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 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 的其他事宜。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 毕之日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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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提议将于 2024 年 5 月 22
日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主要审议:《北京伟利讯信息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份回购相关事 宜的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无需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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