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4-20
证券代码:430135 证券简称:三益能环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北京三益能源环保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新增:第三十五条 第三十五条 公司制定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详细规定股东大会的召开和表决程序,
包括通知、登记、提案的审议、投票、计票、
表决结果的宣布、会议决议的形成、会议记
录及其签署、公告等内容,以及股东大会对
董事会的授权原则,授权内容应明确具体。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应作为章程的附件,由董
事会拟定,股东大会批准。
新增:第一百一十一条 第一百一十一条 公司发生的交易(除提
供担保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
董事会审议: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
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
(二)交易的成交金额占公司市值的 10%
以上;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会计
年度资产净额占公司市值的 10%以上;
(四)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会计
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
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上,且超过 1000
万元;
(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
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超过
150 万元;
(六)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会计
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超过 150 万元。
第一百零三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百零四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大会会议和召集、主持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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