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7-13
证券代码:430145 证券简称:智立医学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北京智立医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暨子公司毕士
大(成都)肾病医院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拟将其持有的全资子公司毕士大(成都)肾病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毕士大医院”)28%股权以 700 万元(参照本公司经第三方中介机构审计和评估
的截至 2023 年 2 月 28 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人民币 2,640.52 万元商定)的价
格转让给四川锦弘中医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锦弘中医药”)。
本次股权转让后,环球悦谷医疗科技(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球悦谷”)拟对毕士大医院以人民币现金方式投资 3,961.25 万元进行增资扩股。
毕士大医院股权转让并增资完成前,注册资本 3,000 万元人民币,北京智立医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 100%。毕士大医院股权转让并增资扩股完成后,注册资本 6,000 万元人民币,根据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报告编号:中企华评报字(2023)第 3558 号),评估基准
日(2023 年 3 月 31 日)按照资产基础法,目标公司经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
值为 2,640.83 万元,环球悦谷本次增资价款 3,961.25 万元,增资后目标公司全部股权价值为 6,602.08 万元,公司、四川锦弘中医药与环球悦谷三方拟签署《关于毕士大(成都)肾病医院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根据各自拥有权益占全部净资产的比重重新计算股权比重,环球悦谷医疗科技(天津)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 60%;北京智立医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 28.8%;四川锦弘中医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11.2%,投资超出金额计入毕士大医院资本公积金。
毕士大医院股权转让并增资完成后将不再纳入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成交金额为准;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该股权的账面价值为准。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
表期末资产总额为 100,419,124.36 元,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82,253,277.63 元。
截止 2023 年 3 月 31 日,毕士大医院资产总额为 38,228,976.41 元,净资产
为 24,877,640.69 元,在计算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资产总额、净资产净额的比例时使用 38,228,976.41 元和24,877,640.69 元,得出两者比例分别为 38.07%和 30.25%。
未达到以上标准,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 年 7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
让全资子公司股权并增资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六)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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