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04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关 于
北京金鑫腾科技中心(有限合伙)收购
北京科能腾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之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2024]海字第 017-1 号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甲 14 号广播大厦 9/10/13/17 层
电话:010-65219696 传真:010-88381869
二○二四年八月
目录
目录 ......2
释义 ......3
引 言 ......5
正 文 ......6一、 关于本次收购的资金来源。请收购人进一步说明本次收购的资
金来源,是否存在股权代持。......6
二、 关于《法律意见书》的补充和更新 ......7
释义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收购人/金鑫腾科技 指 北京金鑫腾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科能腾达/公司/被收购人 指 北京科能腾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转让方 指 刘庆、北京天秦网彧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天秦网彧 指 北京天秦网彧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股份转让协议》 指 收购人与转让方刘庆、天秦网彧签署的《股份转
让协议》
《表决权委托协议》 指 收购人与刘庆、李宏程、天秦网彧签署的《表决
权委托协议》
收购人拟通过特定事项协议转让及表决权委托的
本次收购 指 方式,受让转让方持有的科能腾达 40.64%股份。
收购完成后,金鑫腾科技成为科能腾达控股股东、
冀腾成为科能腾达实际控制人
《收购报告书》 指 《北京科能腾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
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所 指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股转公司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
法》 管理办法》
《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细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份
则》 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细则》
《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
《格式准则第 5 号》 指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要约收购
报告书》
《监督管理办法》 指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 指 《北京科能腾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关 于
北京金鑫腾科技中心(有限合伙)收购
北京科能腾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之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2024]海字第 017-1 号
致:北京科能腾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以下称“本所”)根据与北京科能腾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能腾达”或“公司”)签署的专项法律服务协议,接受公司的委托,担任北京金鑫腾科技中心(有限合伙)收购北京科能腾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项目中公司的专项法律顾问。现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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