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3-25
公告编号:2021-003
证券代码:430155 证券简称:康辰亚奥 主办券商:长城证券
北京康辰亚奥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康辰亚奥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
口头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北京康辰亚奥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口头警示的送达通知书》公司监管发【2021】监管 231 号。
收到日期:2021 年 3 月 25 日
生效日期:2021 年 3 月 23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北京康辰亚奥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董事长刘伟)。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2021 年 1 月 27 日,康辰亚奥原实际控制人刘伟将其持有康辰亚奥的控股
公告编号:2021-003
股东北京正元凯力科技发展公司全部股权赠予姚烈,康辰亚奥的实际控制人由 刘伟变更为姚烈,构成收购。康辰亚奥未及时披露《法律意见书》和《实际控
制人变更公告》,后于 2021 年 2 月 3 日补充披露了《实际控制人变更公告》,
但《法律意见书》至今未补充披露。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康辰亚奥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条和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构 成信息披露违规。
针对上述行为,时任董事长刘伟未能勤勉尽责,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 第三条的规定,对上述行为负有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对康辰亚奥及其时任董事长刘伟采取口头警示 的自律监管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自律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方面产生重大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自律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影响。
(三)是否存在因不符合创新层标准而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是 □否 √不适用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督 促相关责任主体进行信息披露,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 理规则》等相关规定,规范公司治理,规范信息披露,避免再次发生类似违规
公告编号:2021-003
行为。
(二)整改情况
公司将于两个工作日内披露《法律意见书》,今后杜绝上述问题再次发生。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北京康辰亚奥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口头警示 的送达通知书》公司监管发【2021】监管 231 号。
北京康辰亚奥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25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