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24
证券代码:430155 证券简称:康辰亚奥 主办券商:长城证券
北京康辰亚奥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北京康辰亚奥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北京康辰亚奥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依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方式为发起设立。公司在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北京康辰亚奥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花园东路 30 号海淀花园饭店 6418。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600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宗旨: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建立和完善公司制度,为社会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使公司实现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使全体股东获得合理的收益回报。
第十二条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销售电子产品、通讯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机械设备、家用电器、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租赁机械设备;专业承包;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会议服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教育咨询;市场调查、物业管理;规划管理、工程设计、企业管理咨询;经济贸易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最后核准为准。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五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为 1 元人民币。
第十六条 发起人的姓名(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如下:
发起人姓名
(名称) 认购股份数
(股) 实缴股份数
(股) 持股比例
(%) 出资方式
北京正元凯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9,600,000 9,600,000 60% 净资产
北京北辰实业集团公司 6,400,000 6,400,000 40% 净资产
合计 16,000,000 16,000,000 100% --
全体发起人均于 2012 年 5 月 10 日实际缴足认购的出资。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600 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第十八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十九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做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批准的其他方式。
第二十条 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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