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8-24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科曼车辆部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定向发行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目 录
声明事项......3
正 文 ......6
一、关于本次定向发行主体合法合规性的意见......6
二、关于发行人公司治理规范性的意见......8
三、关于本次定向发行是否需要履行注册程序的意见 ......8
四、关于本次定向发行现有股东的优先认购安排合法合规性的意见 ......9
五、关于发行对象是否符合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意见 ......9六、关于发行对象是否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是否存在股权代持及是否为持
股平台的意见......17
七、关于发行对象认购资金来源合法合规性的意见 ......17
八、关于本次发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性的意见......18
九、关于本次定向发行相关认购合同等法律文件合法合规性的意见 ......20
十、关于本次定向发行新增股票限售安排合法合规性的意见 ......20
十一、律师认为应当发表的其他意见......21
十二、关于本次定向发行的结论性意见......22
释义
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简称 含义
公司、发行人或科曼股份 指 上海科曼车辆部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科瓯曼 指 上海科瓯曼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苏州科曼 指 科曼车辆部件系统(苏州)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全国股转系统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全国股转公司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中登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锦天城或本所 指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民法典》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公众公司办法》 指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业务规则》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
《定向发行规则》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法》 办法》
《监管指引第 6 号》 指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6号——股权激励和
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
《定向发行指引 1 号》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业务
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
《公司章程》 指 《上海科曼车辆部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所为公司本次股票定向发行出具的《关于上海科曼
《法律意见书》 指 车辆部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的法律意见
书》
《定向发行说明书》 指 《上海科曼车辆部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说明
书》
本次发行/本次定向发行 指 公司根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进行股
票定向发行的行为
《股票认购合同》 指 《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本法律意见中,仅为区分表述之目
中国 指 的,不包括台湾地区、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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