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01
公告编号:2024-049
证券代码:430161 证券简称:光谷信息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武汉光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武汉光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武汉光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武汉光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谨慎客观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制度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予以认可,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公司董事更换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公司董事更换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规章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更换的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予以认可,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4-049
武汉光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李智勇、程虹、杨帆
2024 年 4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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