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2-06
公告编号:2024-004
证券代码:430165 证券简称:光宝联合 主办券商:星展证券
光宝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2 月 6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前永康胡同 11 号 1 层 115 室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汪海滢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7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36,364,73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29%。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总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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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全部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了更好地推进审计工作的开展,经综合评估,公司决定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拟将 2023 年度审计机构更换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相应的审计资源团队,能够依法胜任公司财务审计工作。
公司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表现出了优秀的执业能力及勤勉尽责的工作精神。公司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专业团队为公司审计工作所做的辛勤努力表示衷心的感谢。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36,364,73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金玉、张睿思
(三)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参加本次
公告编号:2024-004
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以及表决方式、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股东确认的《光宝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光宝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光宝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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