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1-18
公告编号:2024-063
证券代码:430165 证券简称:光宝联合 主办券商:星展证券
光宝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1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5 号北京发展大厦 401 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通讯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11 月 15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汪海滢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会全体成员、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申请综合授信并由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4-063
公司拟向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00 万元,授信期限为 1 年,具体贷款内容以双方签订的授信额度协议为准。
为保证上述 800 万元授信额度的实现,由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提供全额本息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向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
(1)公司关联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崔博及其配偶吴青,董事长汪海滢及其配偶崔勇自愿为公司的该笔授信额度向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2)公司子公司光宝联合科技无锡有限公司、重庆云康智联科技有限公司和广州光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自愿为公司的该笔授信额度向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3)公司董事长汪海滢以其所有的一套位于顺义区顺安南路 12 号院的房产
向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资产抵押反担保。
以上担保和反担保的具体内容以各方签署的协议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鉴于汪海滢为该议案的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故由出席董事会的其他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光宝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8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