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1-11
公告编号:2024-003
证券代码:430170 证券简称:金易通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金易通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 月 1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通讯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1 月 8 日以电话、微信方式
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常建勇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董事会秘书刘晨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4 人。
董事郝泽锋因个人原因缺席,未委托其他董事代为表决。
董事赵斌、李海强、王亮因个人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公告编号:2024-003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为了更好的推进公司审计工作的开展,公司决定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司拟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负责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进行全面的审计服务工作。 公司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原审计机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友好协商,该所对本次变更无异议。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1.议案内容:
公司拟于 2024 年 2 月 2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更换
会计师事务所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金易通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金易通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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