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2
公告编号:2024-011
证券代码:430170 证券简称:金易通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金易通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19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3 月 27 日 以电话、短信、微信方
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吴文琦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监事会召开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2023 年公司监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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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全体监事格尽职守、勤勉尽责,依法行使职权,切实保障了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 2023 年度经营业绩及财务数据,对 2023 年度的财务工作以及具体
财务收支情况进行总结。根据公司未来战略发展规划,紧密围绕公司 2024 年度经营计划相关工作任务要求,公司拟定了《2024 年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1.议案内容:
公司监事会对《金易通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根据《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和《挂牌公司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试行)》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我们作为金易通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后,认为:
1、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
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的各项规定,其中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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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和经营成果;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
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我们保证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中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监事会关于 2023 年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
项说明》
1.议案内容:
详见 2024 年 4 月 22 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监事会关于 2023 年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公告》(公告编号 2023-01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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