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22
证券代码:430170 证券简称:金易通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金易通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
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3 日 10: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430170 金易通 2024 年 5 月 1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王守天律师等二人。
(七)会议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 16 号 3 号楼 1406 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依法运作,积极开展工作,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不断规范公司治理。公司全体董事均能够依据公司的董事会规则和相关制度开展工作,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出席公司董事会,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
(二)审议《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公司监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
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全体监事格尽职守、勤勉尽责,依法行使职权,切实保障了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公司根据 2023 年度经营业绩及财务数据,对 2023 年度的财务工作以及具体
财务收支情况进行总结。为加强公司成本费用的管理,落实成本精细化管理的目标,做到各项工作事先有计划、有安排,保证公司各项经济活动有序进行,增强过程控制,责任落实到位,提高经营管理者的工作效率,最终实现公司效益最大化。公司财务部对 2024 年财务状况进行了预计。
(四)审议《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详见 2024 年 4 月 22 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 2024-009)、《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 2024-010)。
(五)审议《董事会关于 2023 年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详见 2024 年 4 月 22 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 2023 年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2)。
(六)审议《监事会关于 2023 年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详见 2024 年 4 月 22 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监事会关于 2023 年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3)。
(七)审议《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审核报告,报告期内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八)审议《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为了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性和流动资金的正常需要,公司 2023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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