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22
金易通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大华核字[2024]0011010452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Hua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SpecialGeneralPartnership)
金易通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目 录 页 次
一、 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 1-3
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
www.dahua-cpa.com
出 具 非 标 准 无 保 留 审 计 意 见
涉 及 事 项 的 专 项 说 明
大华核字[2024] 0011010452 号
金易通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所接受委托,业已完成金易通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金易通公司)2023 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并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出具了大华审字[2024] 0011000005 号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不确定性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 1 号》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现将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情况说明如下:
一、非标准审计意见内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二)所述,金易通公司 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分别发生净亏损6,614,713.99 元、124,995.11 元、2,707,349.77 元。这些事项或情况,连同财务报表附注二、(二)所示的其他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金易通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大华核字[2024] 0011010452 号
二、出具非保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1.非标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的基本情况;
金易通公司 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分别为-6,614,713.99 元、-124,995.11 元、-2,707,349.77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归属于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62,497,377.90 元,如财务报表附注二、(二)所述,虽然金易通公司披露了财务报表仍然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编制的理由及企业具体的应对计划,但仍存在可能导致对金易通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2.公司的会计处理和披露情况;
金易通公司已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了财务报表仍然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编制的理由及企业具体的应对计划。
3.有关会计和信息披露法规对于该等事项的处理方法;
金易通公司对于上述事项的披露符合有关会计和信息披露法规对于上述事项的处理方法。
三、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是否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性规定
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不违……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