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8-12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北京瑞达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用于募集资金用途的自筹资金专项意见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源证券” 或“主办券商”)作为北京瑞达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达恩” 或“公司”)的主办券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瑞达恩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用于募集资金用途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专项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瑞达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股票定
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该议案于 2024 年 5 月 23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4 年 7 月 23 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
同意北京瑞达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的函》(股转函﹝2024﹞1219号)。公司本次定向发行不超过 65.6547 万股新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23.0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5,153,104.76 元。
2024 年 5 月 6 日,瑞达恩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募集资金到账后,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软件园支行,账号:646816781)内,并连同主办券商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4 年 8 月 5 日出具的验资
报告(中兴华验字(2024)第 010056 号)确认,本次股票发行共计募集资金15,153,104.76 元。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北京瑞达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第二次修订稿)》,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主体为公司,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募集资金具体用途安排如下:
募集资金用途 拟投入金额(元)
补充流动资金 8,153,104.76
偿还借款/银行贷款 7,000,000.00
合计 15,153,104.76
三、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情况和置换方案
上述银行贷款到期日为 2024 年 7 月 17 日,在验资完成且签订《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之前,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归还银行贷款 7,000,000.00 元。因此,公司拟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规定程序,以本次定向发行募集资金中的 7,000,000.00 元置换预先用于归还银行贷款的自筹资金 7,000,000.00 元。
四、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司决策程序
2024 年 8 月 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用途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中的 7,000,000.00 元置换预先用于归还银行贷款的自筹资金7,000,000.00 元。
五、主办券商核查意见
经核查,主办券商认为,公司已将自筹资金预先用于募集资金用途,且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已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所置换的前期自筹资金的使用情况与募集资金用途一致。
主办券商对瑞达恩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用于募集资金用途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瑞达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用于募集资金用途的自筹资金专项意见》之盖章页)
开源证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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