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2-25
公告编号:2022-019
证券代码:430173 证券简称:狮子城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深圳狮子城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持股情况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本次持股变动基本情况
(一) 投资者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股份变动前 本次股份变动后
股东 股份 变动 变动
名称 性质 占股本 占股本 时间 方式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狮 子 合计持 45,000,000 19.65% 0 0% 2022 执行
城 控 有股份 年 2 月 法院
股 集 其中: 45,000,000 19.65% 0 0% 24 日 裁定
团 有 无限售
限 公 股份
司 0 0% 0 0%
有限售
股份
合计持 1,500,000 0.66% 46,500,000 20.31% 2022 执行
有股份 年 2 月 法院
其中: 1,500,000 0.66% 46,500,000 20.31% 24 日 裁定
姚桃
无限售
股份
0 0% 0 0%
公告编号:2022-019
有限售
股份
2022 年 2 月 11 日,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执行裁定书((2020)
粤 13 执 320 号之三十二),裁定将被执行人狮子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深圳狮子城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欧美城文化(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狮子城,证券代码 430173)股票 4500 万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票抵偿申请执行人姚桃债务。上述股票财产权自本裁定送达申请执行人姚桃时起转移。2022 年 2 月24 日,上述股份完成中登过户登记。本次执行法院裁定导致狮子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持股份数量由45,000,000股变更为0股,持股比例由19.65%变更为0%;
姚桃所持股份数量由 1,500,000 股变更为 46,500,000 股,持股比例由 0.66%变
更为 20.31%。
(二) 股份变动涉及的相关股权转让协议、行政批准文件、司法裁定书的主要
内容
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2 年 2 月 11 日依法作出《执行裁定书》
((2020)粤 13 执 320 号之三十二),裁定狮子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 45,000,00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票抵偿申请执行人姚桃债务。股票财产权自本裁定送达申请执行人姚桃时起转移。申请执行人姚桃可持本裁定书到登记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三) 投资者基本情况
1、 法人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狮子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吴晓翔
实际控制人 吴晓翔
成立日期 200……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