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12-23
公告编号:2022-060
证券代码:430173 证券简称:狮子城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深圳狮子城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对公司股票作出终止挂牌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终止挂牌决定的主要内容
深圳狮子城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3 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终止深圳狮子城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发[2022]587 号)(以下简称“终止挂牌决定”)。
公司因未披露 2022 年半年报,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决定终止公司股票挂牌。
根据《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公司应在收到本决定后的次一交易日内披露收到股票终止挂牌决定的公告,说明公司、主办券商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情况,积极应对投资者诉求,并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后续手续。
公告编号:2022-060
二、公司股票停复牌安排和终止挂牌日期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若公司对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全国股转公司公告发布之日(以在先者为准)起 5 个交易日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复核申请。根据《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如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复核申请且不存在影响股票恢复交
易的情形,公司股票将自 2023 年 1 月 10 日起复牌,并于 2023 年 1
月 31 日终止挂牌。恢复交易期间,全国股转公司对公司股票进行特殊标识,证券简称变更为“摘牌狮城”。
三、终止挂牌后的相关安排
(一)股东权益保护的相关安排
公司将做好信息披露工作,积极应对投资者诉求。公司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保障股东依法查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等知情权,依法保护投资者权益。
(二)股票登记、转让、管理的相关安排
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后,公司股票的登记、转让、管理等事宜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股转公司相关业务规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确保公司终止挂牌事项稳定、有序进行。
四、挂牌公司及主办券商的联系方式
(一)公司联系人:邱逸晖
联系电话: 0754-88112121
公告编号:2022-060
邮箱:670273958@qq.com
联系地址:汕头市潮汕路与金凤路交界汕头狮子城一号馆二楼
(二)主办券商联系人:李莉
联系电话: 010-68573137
邮箱:dbzq_xpdd@126.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 5 号中商大厦四层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关于终止深圳狮子城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发[2022]587 号)。
深圳狮子城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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