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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13 17:07:28 股吧网页版
沃捷传媒: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1-13


证券代码:430174 证券简称:沃捷传媒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北京沃捷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二)收到民事起诉状的日期:2024 年 5 月 16 日

(三)诉讼民事起诉状落款日期:2024 年 2 月 9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有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公司下属子公司北京沃捷户外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捷户外公司”)
于 2024 年 11 月 13 日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民事反诉状》。沃捷户
外公司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海南方大传媒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大传媒公司”)诉沃捷户外公司的案件提起反诉,请求法院判令方大传媒公司支付沃捷户外公司已发布广告代理费及其他费用共计 77,636,772.17 元。目前该案件已经法院裁定移送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海南方大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德辉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北京沃捷户外广告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琦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公司下属子公司
3、 被告

姓名或名称:北京沃捷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洋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本公司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2023 年 5 月 22 日北京沃捷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捷传媒”
或“公司”)下属子公司北京沃捷户外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捷户外公司”)与海南方大传媒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大传媒公司”)签订《广告合作代理框架协议》,协议约定沃捷户外公司代理销售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二号航站楼及GTC 广告媒体,代理期限 5 年。

2023 年 9 月 23 日沃捷户外公司得知方大传媒公司失去《广告合作代理框架
协议》项下媒体发布权,并于同日向方大传媒公司送达关于《广告合作代理框架协议》履行相关事宜的函。函件内容:“沃捷户外公司得知贵司失去《广告合作代理框架协议》项下媒体发布权。违反了沃捷户外公司与方大传媒公司签订的《广告合作代理框架协议》和《广告发布排期》,同时导致沃捷户外公司违反与广告客户签订的,正在履行的广告发布合同。鉴于前述情况,沃捷户外公司需等待方大传媒公司违约造成的问题全部解决后,方能处理《广告合作代理框架协议》和相关合同执行及付款事宜。”

方大传媒公司同意按照函件内容处理相关后续事项,遂沃捷户外公司将方大传媒公司违约导致其对广告客户赔偿损失的方案及进展均通报给方大传媒公司,方大传媒公司未提出过异议。自方大传媒公司违约行为出现后,沃捷户外公司与其进行积极的沟通,避免沃捷户外公司损失的扩大。但是方大传媒公司罔顾事实,违约在先情形下,现又突然提起诉讼。

公司认为方大传媒公司的诉讼行为有违诚实信用原则和契约精神,沃捷户外公司将采取相关法律措施,积极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沃捷户外公司向原告方大传媒公司支付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二号航站楼及 GTC 广告媒体的销售回款人民币(下同)106,398,248.79 元;

2、请求判令被告沃捷户外公司向原告方大传媒公司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以121,032,996.61 元为基数,自广告实际上刊之日起,按照日万分之三利率计算至
实际付清之日止,截至 2024 年 2 月 9 日暂计 8,501,561.33 元);

3、请求判令被告沃捷传媒公司对沃捷户外公司的上述债务向原告方大传媒公司承担连带支付责任;

4、请求判令两被告共同承担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上述第 1 项、第 2 项诉讼请求共计 114,899,810.12 元(暂计至 2024 年 2 月 9
日)。

诉讼理由:

2023 年 5 月 22 日,原告方大传媒公司与被告沃捷户外公司签订《广告合作
代理框架协议》,双方约定: 沃捷户外公司代理销售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二号航站楼及 GTC 广告媒体(下称“白云机场 T2 航站楼广告媒体项目”),双方付款时间应严格按照沃捷户外公司与广告客户之间的销售合同,采取同步方式予以执行。双方每半个月结算一次。如果广告客户付款时间延期达到 2 个月的,则沃捷户外公司需按照双方合同约定向原告方大传媒公司垫付相应金额的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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