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0-31
证券代码:430179 证券简称:宇昂科技 主办券商:华龙证券
上海宇昂水性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0 月 31 日
2.会议召开地点:现场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王宇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等方面符合《公司法》、《上海宇昂水性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3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2,629,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0671%。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2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除以上人员外,高级管理人员(财务总监)周月婷、(总经理)唐玉明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1.议案内容:
为促进公司业务快速发展,激励公司中长期战略及规划的达成,形成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效吸引、激励和保留,公司董事会拟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1人授予股权激励。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2,629,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否决《上海宇昂水性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
(草案)》
1.议案内容:
为建立、健全公司激励和约束机制,增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感、使命感,依据《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6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制定了《上海宇昂水性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0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
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上海宇昂水性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反对股数
22,629,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上海宇昂水性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
1.议案内容: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反馈意见要求,为更加完整、及时、准确披露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特对《上海宇昂水性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公告编号:2023-026)内容做了进一步的补充修订,详见于 2023 年 10 月 1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上海宇昂水性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告编号:2023-034),补充、修订部分用楷体加粗形式标注。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2,629,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
1.议案内容:
为保证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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