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5
宇昂科技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
和信审字(2024)第 110003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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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计报告 1-3
二、已审财务报表及附注
1、资产负债表 4-5
2、利润表 6
3、现金流量表 7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8-9
5、财务报表附注 10-49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七日
宇昂科技有限公司 报告正文
审计报告
和信审字(2024)第 110003 号
宇昂科技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宇昂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昂科技公司”)的个别财务报
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公允反映了宇昂科技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公司
的经营成果和公司的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宇昂科技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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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昂科技有限公司 报告正文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宇昂科技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宇昂科技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宇昂科技公司治理层(以下简称“治理层”)负责监督宇昂科技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四、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所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宇昂科技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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