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10
证券代码:430179 证券简称:宇昂科技 主办券商:华龙证券
上海宇昂水性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7 月 1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现场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王宇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3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2,629,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14%。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除以上人员外,高级管理人员(财务总监)周月婷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上海宇昂水性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
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满足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安排,不断加强公司运营规模和资本实力,提高公司的凝聚力和竞争力,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公司拟通过定向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定向发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月 2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上海宇昂水性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公告编号 2024-034)。关于本次发行有关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2,629,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股票发行及工商变更相
关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有关公司本次股票发行的一切事宜,审议本次股票发行事项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本次授权的有效期均为12 个月,本次授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根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方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及中国证监会的意见及市场情况,全权负责办理和决定本次发行的具体事宜;
(2)制定和实施本次股票发行的具体方案,制作、修改、签署、递交、执
行并申报本次发行有关的申请材料;
(3)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内,若监管部门政策要求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董事会可以根据证券监管部门新的政策规定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做出相应调整;
(4)本次股票发行工作需向上级主管部门递交所有材料的准备、报审;
(5)本次股票发行工作上级主管部门所有批复文件手续的办理;
(6)根据本次股票发行的实际情况对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章程的修订);
(7)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8)授权董事会批准、签署与本次发行股票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协议及合同,办理本次股票发行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中国证监会申请、报备、核准事宜,并根据需要对有关申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
(9)本次股票发行需要办理的其他相关事宜。
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2,629,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
案》
1.议案内容:
为规范公司本次定向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定向发行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预计将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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