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4-07
公告编号:2023-004
证券代码:430203 证券简称:ST 兴和鹏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兴和鹏能源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召集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其他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4 月 22 日 10: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
公告编号:2023-004
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430203 ST 兴和鹏 2023 年 4 月 2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 32 号院 2 号楼枫蓝国际 B 座 1702 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提名戴先根、张璞、李倩莹、符秀桃、敖锐五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上述五位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也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
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兴和鹏能源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二)审议《关于提名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应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设监事 3 名,其中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 1 名,由职工大会选举产生。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 2 名,经研究,推荐房永广、唐娟 2位同志为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公告编号:2023-004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 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2、股东可以信函、传真及上门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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