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07
公告编号:2023-003
证券代码:430203 证券简称:ST 兴和鹏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兴和鹏能源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4 月 4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 32 号枫蓝国际 B 座 1702 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3 月 22 日 以电话、书面、邮件方
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薛尚来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应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设监事 3 名,其中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 1 名,由职工大会选举产生。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 2 名,经研究,推荐房永广、唐娟 2
公告编号:2023-003
位同志为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回避表决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兴和鹏能源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兴和鹏能源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 年 4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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