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8-29
国融证券
关于兴和鹏能源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国融证券作为兴和鹏能源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生产经营 重大亏损或损失 是
2 生产经营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期末净资产为负数 是
3 生产经营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期营业收入为 0 是
4 其他 存在对外借款 否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兴和鹏能源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 “公司”)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累计金额为-35,719,833.68 元,公 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 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并提请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2023 年半年度报告期末净资产为负数
根据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截至 202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未经审计
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4,840,863.93 元,合并净资产为- 4,838,007.04 元。
3、2023 年半年度报告期营业收入为 0
根据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截至 202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营业收入
为 0。
4、存在对外借款
根据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截至 202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存在对外
借款,对何万龙提供对外借款 903,761.00 元,对潘玉亮提供对外借款270,000.00 元。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2023 年半年度报告期末净资产为负
数、2023 年半年度报告期营业收入为 0,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 性。公司存在对外借款,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督促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公司的持续经营情况,及 时收回对外借款。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2023 年半年度报告期末净资产为负
数、2023 年半年度报告期营业收入为 0、存在对外借款,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2023 年半年度报告
2、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国融证券
2023 年 8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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