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公告编号:2024-015
证券代码:430203 证券简称:ST 兴和鹏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兴和鹏能源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对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带有与持续经营相
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非标意见审计报告的基本情况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公司委托,审计了公司 2023 年度
度的财务报表,并于 2024 年 04 月 26 日出具了中喜财审 2024S01531 号意见的审
计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和《关于挂牌公司 2023 年度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提示的通知》要求,现将对兴和鹏公司上述财务报表出具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二、非标意见审计报告涉及的主要内容
1、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的内容
(一)截至审计报告日,我们未能获取重要子公司陕西兴和鹏石油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大明宫支行银行询证函。上述银行涉及期末余额 605.60 元,账面借方发生额合计 13,778,579.12 元,账面贷方发生额合计 13,862,184.40 元。我们无法就上述银行账户余额、是否存在资金受限、融资、担保等事项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也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这些金额进行调整以及对相关事项在附注中进行补充披露。
(二)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兴和鹏公司应收承德克鲁德环保技术服务
有限责任公司账面余额 1,524,671.32 元, 已计提坏账准备 762,275.66 元。我们
已执行了函证程序,并取得回函,但我们无法就上述应收款项可收回性获取充分、
公告编号:2024-015
适当的审计证据,亦无法估计其对公司损益的影响。
(三)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兴和鹏公司应收何万龙账面余额 953,761.00
元, 已计提坏账准备 953,761.00 元。我们已执行了检查、询问及函证程序,但并未取得回函及相关经济合同,但我们无法就上述款项可收回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亦无法估计其对公司损益的影响。
2、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财务报表附注“二、(二)持续经营”部分所述,兴和鹏自 2021 年度、2022
年度及 2023 年度亏损金额(归属母公司)分别为-8,001,742.95 万元、
-3,270,480.03 万元和-4,219,094.34 万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未分配
利润为-38,988,166.35 元,净资产为-8,107,821.73 元,资产负债率 413.26%;同时,公司欠付员工薪酬,包括工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共计2,157,178.72 元。公司虽然提供了改善持续经营的措施和相关支持文件,但我们未能获取关于公司未来一年内能够改善公司盈利情况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这些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兴和鹏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三、监事会对该事项的说明
公司监事会认为,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相关情况,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出具了非标意见审计报告,监事会表示理解,该报告客观
严谨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
公司监事会对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非标意见审计报告和公司董事会针对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所做的说明均无异议。
监事会将督促公司董事会加快推进相关工作,解决公司非标意见审计报告所涉及的事项及问题,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说明。
兴和鹏能源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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