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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16 15:34:31 股吧网页版
石竹科技: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16


证券代码:430204 证券简称:石竹科技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北京石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3 年 5 月 8 日召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
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8 日上午 10 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430204 石竹科技 2024 年 4 月 3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
(七)会议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 号 B1805、B1806 室(分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23 年年度董事会报告》

公司总经理叶诗生先生汇报 2023 年度工作情况,并对 2024 年度的工作作出
规划。
(二)审议《2023 年年度监事会报告》

公司监事会主席金红女士代表监事会汇报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并对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的工作作出规划。
(三)审议《2023 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北京石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四)审议《2023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 2023 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结合公司报表数据编制了 2023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2024 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根据 2023 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结合公司报表数据编制了 2024
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六)审议《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考虑到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本年度不分配利润、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七)审议《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八)审议《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资产验证以及其他相关咨询服务,聘期一年,到期可以续聘。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有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代理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书面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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