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12
公告编号:2024-062
证券代码:430211 证券简称:丰电科技 主办券商:中航证券
丰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定向发行认购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4 年 6 月 17 日,丰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丰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现就认购事宜安排如下:
一、现有股东优先认购安排
根据《公司章程》和审议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内容,本次发行现有股东无优先认购安排。
二、其他投资者认购程序
(一)其他投资者认购安排
拟认购数量 认购价格 拟认购金额 认购
序号 认购人名称
(股) (元/股) (元) 方式
北京市大兴区产业
1 发展基金合伙企业 2,590,673 9.65 25,000,000 现金
(有限合伙)
北京兴业恒盛投资
2 1,036,280 9.65 10,000,102 现金
管理有限公司
合计 - 3,626,953 - 35,000,102 -
公告编号:2024-062
(二)其他投资者缴款时间
缴款起始日 2024 年 7 月 15 日
缴款截止日 2024 年 7 月 25 日
(三)认购程序
1、2024 年 7 月 15 日(含当日)至 2024 年 7 月 25 日(含当日),认购对象
进行本次股票认购,将本次股票发行认购资金足额汇入指定的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2、完成缴款后,认购对象需将缴纳认购资金的汇款底单扫描件或者网银转账电子回单发送至公司指定联系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见“五、联系方式”),并电话确认。
3、若认购对象于缴款截止日前足额缴齐认购资金,认购期提前结束。
(四)认购成功的确认方法
公司收到本次股份认购资金的汇款底单或网银转账电子回单,并确认认购对象的认购资金足额汇入指定专用账户无误后,以电话或者邮件通知本次认购对象本次股份认购成功。
三、缴款账户
户名 丰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账号 321130100100632080
银行对增资款缴款的要求:(1)认购人汇入认购金额时,收款人户名、账户应严格按照以上信息填写;(2)汇款人应与出资人名称一致,不得使用他人账户
公告编号:2024-062
代汇出资款;(3)在汇入款项时,汇款金额应与其拟认购股份数量所需资金一致,汇款用途处须注明“投资款”字样。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公司提醒认购方与银行核实汇款所需的相关手续,考虑资金在途时间,确保认购款项能够在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汇至本次股票定向发行指定账户。
(二)汇款相关手续费由认购方自理,不得在认购资金内扣除;若有超额认购资金,公司将在认购资金到账且完成本次定向发行股票登记手续后将超额部分无息退回认购方。
(三)对于收到认购方的银行汇款底单或网银转账电子回单,但未收到银行出具的汇款到账入账单的,公司将与银行、认购方确认未能及时到账的原因,并尽快给予协调解决。
(四)认购资金未按本公告约定的期限或金额到账,视为全部或部分放弃认购。
(五)对于认购方在认购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问题,请及时与公司联系,以保证认购的顺利完成。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姓名 翟素环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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