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26
证券代码:430215 证券简称:必可测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北京必可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北京必可 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必可测”)董事会对公司 2021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现将核查情况做专项 说明如下:
一、股票发行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北京必可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自挂牌以来共进行过四次股票发行,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两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已经使用完毕,尚
未使用完毕的两次股票发行基本情况如下:
(一)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情况
1、第三次股票发行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与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议案。本次股票发行价格为 6.15 元/股,
共发行普通股 8,895,600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54,707,940.00 元,募集
资金用途为偿还股东借款、银行借款、成都子公司实缴出资以及补充流动资金。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7 年 8 月 1日出具的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17)第 202026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17 年 7 月 31 日止,公司已收到本次募集资金 54,707,940.00 元。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股转系统”)于 2017 年 8 月 18
日出具了股转系统函(2017)5149 号《关于北京必可测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本次股票发行新增股份于 2017 年 9 月 6
日在股转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公司在取得本次股票发行股份登记函之前,未使用募集资金。
2、第四次股票发行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17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与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议案。本次股票发行价格为 5.40 元/股,共发行普通股 10,933,400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59,040,360.00 元,募集资金用途为新产品研发以及补充流动资金。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7年12月13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7】第ZG50862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17 年 12 月 12 日止,公司已收到本次募集资
金 59,040,360.00 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股转系
统”)于 2018 年 1 月 4 日出具了股转系统函(2018)78 号《关于北京
必可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本次股票发行新增
股份于 2018 年 2 月 8 日在股转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公司在取得本次股票发行股份登记函之前,未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建立及披露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必可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并 在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http://www.neeq.com.cn)公告发布《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三)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第三次股票发行
公司为本次发行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户账号为 10277000000852517,上述专户并未存放非募集
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2017 年 8 月 1 日,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分行、东北证券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
2、第四次股票发行
公司为本次发行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户账号为 10277000000883873,上述专户并未存放非募集
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2017 年 12 月 11 日,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北京分行、东北证券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第三次股票发行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含本金及利息)为
50,538,945.88 元,募集资金余额为 4,596,026.32 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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