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23
公告编号:2024-008
证券代码:430215 证券简称:必可测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北京必可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份拟发生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特定事项协议转让概况
2024 年 7 月 19 日,收购人北京天地和兴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天地和兴”)与张敬、王晓诗、何立荣、李萍、张严、赵卫民、黄俊 飞、赵金民、李扬、张玲分别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同日收购人天 地和兴与张敬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与何立荣签署了《一致行动 协议》。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收购人天地和兴受让张敬持有的必可测 13,859,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3.8590%;受让王晓诗持有的必 可测 8,892,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8.8920%;受让何立荣持有的 必可测 5,918,35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9184%;受让李萍持有的 必可测 4,148,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4.1480%;受让张严持有的 必可测 1,568,5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5685%;受让赵卫民持有 的必可测 1,00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00%;受让黄俊飞持 有的必可测 93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9300%;受让赵金民持 有的必可测 93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9300%;受让李扬持有
公告编号:2024-008
的必可测 45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4500%;受让张玲持有的 必可测 30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3000%。收购人合计拟收购
必可测股份 37,995,850 股,本次股权转让价格均为 2.30 元/股。
根据《表决权委托协议》,自张敬持有的流通股完成转让过户手续 之日起至全部股份过户至天地和兴名下之前,张敬将所持有的必可测 10,394,250 限售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0.3943%)的表决权无条件 及不可撤销地委托给天地和兴行使。
根据《一致行动协议》,天地和兴和何立荣约定完成何立荣转让股 份转让过户手续后,何立荣(且促使其控制的持股主体、委托代表及/ 或委派的董事)一致行动期间在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中行使提案权、提 名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时与天地和兴(包括其提名的董事)采取相同 的意思表示。
收购人天地和兴本次收购后,持有必可测 37.9959%的股份,根据《一致行动协议》,合计可支配必可测 55.7509%表决权,天地和兴成为必可测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由原来的何立荣、张敬变更为王小东。何立荣成为天地和兴的一致行动人。
出让方张敬出售的 13,859,000 股股份中有 10,394,250 股限售股,本
次拟通过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的方式交割除该部分限售股以外的股份。限售股股份待满足解除限售条件解除后另行交割。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前后,各方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公告编号:2024-008
转让前 第一阶段股份转让后 第二阶段股份转让后
序 股东
号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 (%) (%)
1 天地和 0 0.0000 27,601,600 27.6016 37,995,850 37.9959
兴
2 张敬 13,859,000 13.8590 10,394,250 10.3943 0 0.0000
3 王晓诗 8,892,000 8.8920 0 0.0000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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