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8-01
公告编号:2023-029
证券代码:430217 证券简称:掌众科技 主办券商:万联证券
深圳掌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回购方案基本情况
(一)回购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层及员工的积极性,共同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在考虑业务发展前景、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来盈利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拟以自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
(二)回购方式
本次回购方式为竞价方式回购。
(三)回购价格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及近期公司股价,确定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 2.33 元/股,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四)拟回购数量、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拟回购资金总额不少于 10,000,000 元,不超过 20,000,000 元,同时根据拟回
购资金总额及拟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区间 4,291,846 股-8,583,69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3.10%-6.20%,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 13,845,683 股。具体回购股份使用资金总额以回购完成实际情况为准。自董事会决议至回购完成期间,如公司存在权益分派等事项,将自权益分派实施之日起,及时调整剩余应回购股份数量。
(五)回购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公告编号:2023-029
12 个月如果触发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数或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实施回购事宜,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生效之日起提前届满。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2.公司在下列期间不得实施回购:
(1)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披露前 10 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3)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 回购方案实施结果
本次股份回购期限自 2022 年 7 月 7 日开始,至 2023 年 7 月 7 日结束,实际回购金
额占拟回购金额上限的比例为 35.49%,未超过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规模下限,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掌众科技:股份回购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根据方案规定,确定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高于每股 2.33 元,拟回购资金总额不少于10,000,000 元,不超过 20,000,000 元,同时根据拟回购资金总额及拟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区间 4,291,846 股-8,583,690 股。
截止至 2023 年 7 月 7 日,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竞价转让方式累计
回购股份数量 5,112,215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3.69%,占拟回购数量上限 8,583,690
股的 59.56%,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最高价为 1.8 元/股,最低价为 1.1 元/股,交易
均价 1.39 元/股,公司本次回购使用资金总额为 7,097,341.65 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占拟回购资金总额上限的 35.49%。
除权益分派及股票交易方式导致的调整情况外,本次回购实施结果与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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