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8-01
公告编号:2023-032
证券代码:430217 证券简称:掌众科技 主办券商:万联证券
深圳掌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金额未达回购规模下限的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掌众科技:股份回购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根据方案规定,确定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高于每股 2.33 元,拟回购资金总额不少于 10,000,000 元,不超过 20,000,000 元,同时根据拟回购资金总额及拟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区间 4,291,846 股-8,583,690 股。
截止至 2023 年 7 月 7 日,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竞价转让方
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 5,112,215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3.69%,占拟回购数量
上限 8,583,690 股的 59.56%,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最高价为 1.8 元/股,最低
价为 1.1 元/股,交易均价 1.39 元/股,公司本次回购使用资金总额为7,097,341.65 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占拟回购资金总额上限的35.49%。
二、回购期届满但回购规模未达下限的原因
截止至 2023 年 7 月 7 日,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竞价转让方
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 5,112,215 股,占拟回购数量上限 8,583,690 股的 59.56%,
已达拟回购数量下限。公司本次回购使用资金总额 7,097,341.65 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占拟回购资金总额上限的 35.49%,未达回购金额下限。
回购金额低于回购资金总额下限的主要原因为:《股份回购方案公告》中根据公司净资产、董事会决议前 60 个交易日二级市场交易均价及对比同行公司市净率等因素为测算依据,拟定回购价格不超过 2.33 元/股。因二级市场价格波动
公告编号:2023-032
较大,公司在回购实际操作过程中回购均价为 1.39 元/股。公司实际回购数量虽超过拟回购数量下限,但实际回购使用资金未达拟回购资金总额下限。
三、公司为实施回购所做的准备工作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竞
价转让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2022 年 8 月 10 日,公司开通回购专用账户。
四、是否存在虚假信息披露、利用回购信息进行市场操纵或内幕交易的情形
2022 年 7 月 20 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neeq.com.cn)披露了《关于股份回购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份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30)。公司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未发现本次回购股份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回购股份有关的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本次回购期间,公司未在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披露前 10 个交易日内,以及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实施回购;不存在未经预告而实施回购的情形,不存在在回购实施区间未实施回购的情形。
本次回购方案实施过程中,不存在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卖出所持公司股票的情形。
本次回购期间,不存在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深圳掌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股份回购专户的交易记录》
深圳掌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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