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1-28
公告编号:2023-018
证券代码:430221 证券简称:风帆科技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武汉风帆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委托理财概述
(一) 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确保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在授权额度内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 委托理财金额和资金来源
1.委托理财金额: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理财产品,主要投资于中、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总经理对购买相应额度的短期理财产品执行审批,并由公司财务部门具体办理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事宜。
2.资金来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三) 委托理财方式
1、 预计委托理财额度的情形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为经国家批准依法设立的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单笔购买理财产品金额或任一时点持有的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公司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告编号:2023-018
(四) 委托理财期限
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年 12月 31 日止。
(五)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 审议程序
2023 年 11 月 2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三、 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尽管理财产品属于风险中、低风险的投资品种,一般情况下收益稳定、风险可控,但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和市场波动的影响,不排除投资收益具有一定的不可预期性。为防范风险,公司会安排财务人员对理财产品进行评估、分析,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四、 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运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所需流动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适度的理财产品投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五、 备查文件目录
《武汉风帆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23-018
武汉风帆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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