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2-07
公告编号:2023-016
证券代码:430226 证券简称:奥凯立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北京奥凯立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相关责任主体收到自律监管措施警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卢甲举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3 年 12 月 6 日
生效日期:2023 年 12 月 4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卢甲举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短线交易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卢甲举作为公司董事长及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于 2023 年 11 月
10 日买入公司股票 1,000,000 股,该行为发生于最后一笔卖出公司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构成短线交易。此外,十二个月内存在多次短线交易。
公告编号:2023-016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第五条规定,构成短线交易违规。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6.1 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对卢甲举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1、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接受全国股转公司关于卢甲举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2、公司已收回上述短线交易产生的收益。
3、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将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公司将进一步健全内控制度,提高全员合法合规和风险意识,避免发生上述违规事项,切实保障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卢甲举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公告编号:2023-016
北京奥凯立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7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