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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4-24 19:49:36 股吧网页版
ST信诺达: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北京信诺达泰思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4-24


北京信诺达泰思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

专项说明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CERTIFIED PUBLICACCOUNTANTS LLP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丽泽 SOHO B座 20 层 邮编:100073
电话:(010)51423818 传真:(010)51423816

中 兴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Z H O N G X I N G H U A C E R T I F I E D P U B L I C A C C O U N T A N T S L L P
地 址 ( l o c a t i o n ): 北 京 市 丰 台 区 丽 泽 路 2 0 号 丽 泽 S O H O B 座 2 0 层
20/F,Tower B,Lize SOHO,20 Lize Road,Fengtai District,Beijing PR China
电 话 ( t e l ): 0 1 0 - 5 1 4 2 3 8 1 8 传 真 ( f a x ): 0 1 0 - 5 1 4 2 3 8 1 6
关于北京信诺达泰思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中兴华报字(2023)第 010776 号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北京信诺达泰思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诺达公司”)2022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 2023 年 4 月 23 日出具了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
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中兴华审字(2023)第 012702 号)。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要求,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2 所述,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
信诺达公司净资产 7,715,958.51 元,累计未分配利润为-66,985,457.57 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额超过股本-56,542,570.58 元。上述情况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信诺达集团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发表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理由和依据

信诺达公司本年经营情况基本恢复正常,我们选择税前利润作为的重要性水平基准,按税前利润 5.00%取整,最终确定的整体重要性金额为 250,000.00 元。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信诺达公司净资产 7,715,958.51 元,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66,985,457.57 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额超过股本-56,542,570.58 元。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24 号一持续经营》第二十一条规定,如果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对重大不确定性已作出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无保留意见,并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以“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以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中与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相关的事项或情况的披露;说明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并说明该事项并不影响发表的审计意见。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三、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报告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实质影响。

四、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是否违反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性规定

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均无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的情况。

五、上期非标事项在本期的情况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事务所”)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对本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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