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4-24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信诺达泰思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相关规定,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元证券”或“主办券商”)作为北京信诺达泰思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 信诺达”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主办券商,对 ST 信诺达 2022 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现将核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核查方法
1、查阅公司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
2、核实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与股票发行方案中规定的用途是否相符。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2 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的新增股份于 2023 年 02 月 01 日起在全国中
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该次发行的基本情况如下:
2022 年 11 月 4 日,ST 信诺达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北京信诺达泰思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修
订版)》等与本次定向发行有关的议案。2022 年 11 月 19 日,本次定向发行相
关事项经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 2022 年 11 月 22 日
在全国股转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审议通过了上述相关议案。公司本次定向发行股票为 584,155 股,其中有限售条
件流通股 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584,155 股,发行价格为 27.39 元/股,募集
资金总额 16,000,000 元。募集资金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借款
以及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
2022 年 12 月 5 日,全国股转公司认为公司本次定向发行股票符合其股票
定向发行要求,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对北京信诺达泰思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无异议的函》(股转函【2022】3565 号)
2022 年 12 月 29 日,认购对象已按《股票发行认购协议》和《股票定向发
行认购公告》的要求将认购资金缴存于本次募集资金专户。2023 年 1 月 3 日,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定向发行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中兴华验字(2023)第 010001 号《验资报告》。
2022 年 12 月 1 日,公司、主办券商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3 年 1 月 17日,公司、金元证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一》,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上述发行股份募集的资金已使用 0 元(包含
利息收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 16,000,000 元。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四、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三、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2022 年第一次股票发行,公司与金元证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已在该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基本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北京信诺达泰思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35420180802229869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四、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2 年第一次募集资金核查通过查阅公司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来确认使用情况。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16,000,000 元(包括累计
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如下:
项目 金额(元)
一、募集资金总额 16,000,000
二、可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6,000,000
三、实际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0
四、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16,000,000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使用募集资金,故不存在用于持有交易性
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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