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6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天津光电高斯通信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的专项核查报告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作为天津光电高斯通信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电高斯”或“公司”)主办券商,根据《关于开展挂牌公司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的通知》(股转系统办发〔2021〕116 号)(以下简称《通知》)等相关工作安排的要求,根据公司自查情况并结合日常督导情况,对公司 2022 年度治理情况开展了专项核查工作。现将本次对公司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的核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挂牌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挂牌日期为 2013 年 7 月 24 日,属性为民营企业。
公司存在实际控制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周宝生先生,实际控制人能够实际支配的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40.5421%,实际控制人于创始阶段取得控制权。公司挂牌后,实际控制人共变化 0 次。
公司存在控股股东,控股股东为周宝生先生,控股股东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40.5421%。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与他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的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股份被冻结的情形。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股权质押的情形。
公司不存在控股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内部制度建设情况
公司内部制度建设情况如下:
事项 是或否
对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业务规 是
则完善公司章程
建立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制度 是
建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是
建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是
建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是
建立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是
建立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是
建立承诺管理制度 是
建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是
建立资金管理制度 是
建立印鉴管理制度 否
建立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否
公司尚未建立印鉴管理制度及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未出现因印鉴管理不当及内幕信息泄露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况,公司制定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中已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在信息未正式公开披露前不得泄露内幕消息做出相关要求。
三、机构设置情况
公司董事会共 5 人,其中独立董事 0 人,会计专业独立董事 0 人。公司监事
会共 3 人,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1 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共 3 人,其中 0 人担任董
事。
2022 年度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设置是否存在以下特殊情况:
事项 是或否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超 否
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出现过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人数的情形 否
公司出现过董事会到期未及时换届的情况 否
公司出现过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人数的情形 否
公司出现过监事会到期未及时换届的情况 否
公司是否设置以下机构或人员:
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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