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8-23
证券代码:430257 证券简称:成科机电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天津成科传动机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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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3 年 8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天津成科传动机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保障天津成科传动机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监事会依法有效地履行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天津成科传动机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向全体股东负责,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监事、监事会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行使职权,公司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监事的知情权,公司董事会、总经理、公司各部门及分支机构应当予以配合,并提供必要的保障,公司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干预或干扰监事和监事会正常行使职权。
第二章 监事及其职责
第四条 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应当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
(一) 《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
(二)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公司监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不得担任公司监事;
(三) 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者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期限未满的;
(四) 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或者证券交易所认定其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期限尚未届满;
(五) 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以及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现任监事发生上述规定情形的,应当及时向公司主动报告并自事实发生之日起 1 个月内离职。
第五条 监事分为股东代表监事和职工代表监事,职工代表监事不得少于监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股东代表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第六条 公司拟选举的监事候选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披露该候选人具体情形、拟聘请该候选人的原因以及是否影响公司规范运作,并提示相关风险:
(一) 最近 3 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二) 最近 3 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或者全国股转公司公开谴责或者 3 次以
上通报批评;
(三)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上述期间,应当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监事候选人聘任议案的日期为截止日。
第七条 监事候选人被提名后,应当自查是否符合任职资格,及时向公司提供其是否符合任职资格的书面说明和相关资格证明。
监事会应当对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核查,发现候选人不符合任职资格的,应当要求提名人撤销对该候选人的提名,提名人应当撤销。
第八条 监事任期 3 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监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
东大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九条 监事辞职应当提交书面辞职报告,不得通过辞职等方式规避其应当承担的职责。除下列情形外,监事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监事会时生效:
(一) 监事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 职工代表监事辞职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在上述情形下,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监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空缺后方能生效。在辞职报告尚未生效之前,拟辞职监事仍应当继续履行职责。发生上述情形的,公司应当在 2 个月内完成监事补选。
第十条 公司的监事发生变化,公司应当自相关决议通过之日起 2 个交易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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