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8-23
证券代码:430257 证券简称:成科机电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天津成科传动机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3 年 8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天津成科传动机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天津成科传动机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关联交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利益, 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 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 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4 号——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天津成科传动机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第二条 公司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一)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1、 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 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 公司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4、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5、 在过去 12 个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 12 个月内,存在上述
情形之一的;
6、 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或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导致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7、 公司与上述第 2 款所列法人或其他组织受同一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控制
的,不因此构成关联关系,但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董事长、经理或者半数以上的董事兼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外。
(二)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自然人,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1、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2、 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 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 上述第 1、2 款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年
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5、 在过去 12 个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 12 个月内,存在上述
情形之一的;
6、 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或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导致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自然人。
第三条 关联关系主要是指在财务和经营决策中,有能力对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方式或途径,主要包括关联方与公司存在的股权关系、人事关系、管理关系及商业利益关系。
关联关系应从关联方对公司进行控制或影响的具体方式,途径及程度等方面进行实质判断。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应当将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情况及时告知公司。公司应当建立并及时更新关联方名单,确保关联方名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章 关联交易
第五条 公司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等其他主体与公司关联方发生的如下交易和日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可能引致资源或者义务转移的事项,不论是否收受价款:
(一) 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 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三) 提供财务资助;
(四) 提供担保(即公司对他人提供的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五) 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六) 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七) 赠与或者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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