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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3-28 17:48:18 股吧网页版
易同科技:关于申请股票终止挂牌新增承诺事项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3-28


公告编号:2023-009

证券代码:430258 证券简称:易同科技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上海易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股票终止挂牌新增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上海易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16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申请股 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和《关于申请公司 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 案》,并提请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
二、 承诺事项的具体内容

(一) 承诺主要内容

公司拟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为充分保护对 本次终止挂牌持异议的股东(包括未参加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 和虽参加该次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制定了关于 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的权益保护措施,承诺在公司终止挂牌后 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指定的第三方对满足条件 的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票进行回购。

(二) 回购义务人

公告编号:2023-009

□挂牌公司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其他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指
定的第三方

(三) 回购对象

回购对象为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且
未参加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参加股东大会但未对终止挂牌事项投同 意票的股东。

(四) 回购数量

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
份数量为准。

(五) 回购价格

为保护公司异议股东的合法权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指定的第三方将对满足条件的异议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回 购价格原则上为股东取得该部分公司股票的成本价格(其中成本价格不含交易 手续费、资金成本等,并需进行除权除息处理)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 产之间的孰高值。

(六) 申请回购的方式

1、自公司股票终止挂牌之日起 3 个月内为本次申请股份回购的有效期限。
2、异议股东需在上述有效期内将书面回购申请材料通过亲自送达(以亲 自送达公司的时间为准)、邮寄送达(以快递投递送达公司的时间为准)方式 交付至公司。

3、书面回购申请材料包括:(1) 经异议股东签字的回购申请书原件,其
中必须载明股东姓名、证券账户号码、要求回购股票的数量、有效联系方式等 必要信息。 (2) 异议股东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自然人为身份证件复 印件加本人签 字,法人、其他组织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他有效

公告编号:2023-009

身份证件); (3) 异议股东交易公司股票所有历次交易的完整的交易流水单 (开户证券营业部盖章) 。

4、若异议股东未在接受股票回购的有效期限内按指定方式提出回购申请, 则被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指定的第三方将不再承担上述回购义务。

(七) 承诺期限

承诺开始日期:自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之日起;

承诺有效期:自公司股票终止挂牌之日起 3 个月内;

承诺履行期限:在回购对象按照本承诺要求提出回购申请且公司终止挂牌 之日起 24 个月内。

(八) 争议调解机制

凡因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引起的或与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有关的任何争议, 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各方均有权向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 法院提起诉讼。

(九) 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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