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3-15
公告编号:2024-006
证券代码:430268 证券简称:恒信启华 主办券商:平安证券
北京恒信启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北京恒信启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定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 2024 年 3 月 25 日,有关会议事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一)提案程序
2024 年 3 月 14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单独持有 26.52%股份的股东王福民书面提交的
《关于提请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申请》,提请在 2024 年 3
月 26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增加临时提案。
(二)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1、《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委托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暨公司股东为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拟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签署《授信协议》,授信额度 1,000 万元,期限 12 个月,拟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北京昌平区支行签署《授信协议》,授信额度 500 万元,期限 12 个月,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按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融资期限和利率均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以上两笔银行借款均由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根据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要求,公司股东王福民、股东夏敬东、股东刘红玫及其配
公告编号:2024-006
偶田力、股东王鸥无偿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作为反担保;公司股东夏敬东以名下房产向其提供抵押作为反担保。
2、《关于公司申请银行借款暨公司股东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拟与北京银行中关村分行签署《综合授信合同》,申请“领
航 e 贷”授信额度 1,000 万元,期限 3 年,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
实际融资金额按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融资期限和利率均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该笔银行借款由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福民、法定代表人刘红玫无偿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放款后追加北京恒信启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名下知识产权标的质押,质押标的情况如下:
发明专利名称:《一种企业资产高效管理方法、系统、设备和可读存储介质》
专利号:ZL 2023 1 1352332.1
(三)审查意见说明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股东王福民符合提案人资格,提案时间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股东王福民提出的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 2024 年 3 月 11 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
变。
四、 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增加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
北京恒信启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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