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4
恒信启华
NEEQ: 430268
北京恒信启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报告
2023
重要提示
一、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公司负责人刘红玫、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汪成鸽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汪成鸽保证
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本年度报告已经挂牌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不存在未出席审议的董事。
四、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五、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
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六、本年度报告已在“第二节会计数据、经营情况和管理层分析”之“五、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分析”
对公司报告期内的重大风险因素进行分析,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七、未按要求披露的事项及原因
公司对 2023 年年度报告中前五名客户、前五名供应商中的单位名称均申请采用
“第 X 名”代替的方式进行披露,主要原因是涉及客户与供应商信息相关的商业秘密,
为对商业秘密保密豁免披露客户、供应商的具体名称。
目 录
第一节 公司概况 ......5
第二节 会计数据、经营情况和管理层分析......7
第三节 重大事件 ...... 14
第四节 股份变动、融资和利润分配 ...... 16
第五节 公司治理 ...... 21
第六节 财务会计报告...... 26
附件 会计信息调整及差异情况 ...... 129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
(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备查文件目录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
原件(如有)
报告期内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
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文件备置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镇唐家岭村南 2 号院 2 幢房 2105
释义
释义项目 释义
恒信启华、公司、股份公司 指 北京恒信启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指 北京恒信启华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本公
司的前身)
深圳恒信启华 指 深圳恒信启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恒峰物云 指 内蒙古恒峰物云技术有限公司
普盈投资 指 北京普盈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平安证券 指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企业会计准则 指 财政部于 2006 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公司章程》 指 北京恒信启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三会 指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实际控制人 指 王福民、王鸥、夏敬东、刘红玫四位对公司
拥有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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