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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3-08 17:24:18 股吧网页版
世富环保:中银证券关于世富光伏宝(上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自律监管措施且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风险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3-08


中银证券

关于世富光伏宝(上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自
律监管措施且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中银证券作为世富光伏宝(上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日常持续督导工作,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 涉 及 重 大 未 决 诉 讼 仲 裁 □ 停 产 、 破 产 清 算 等 经 营 风 险
□重大债务违约等财务风险 □重大亏损、损失或承担重大赔偿责任
□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或处罚
□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等公司治理类风险
□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等无法履职或取得联系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其他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公司收购相关责任主体受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主办券商于2021年3月3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股转系统”)下发的《关于对福州君康置业有限公司、张陈强、腾秀梅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系统公监函[2021]036号(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书”),并通知主办券商通过适当方式及时送达世富光伏宝(上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富环保”、“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主办券商当日将上述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书转发世富环保及相关责任主体。该监管决定书主要内容如下:

当事人:福州君康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君康”),住所地: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乌龙江南大道28号1号楼2001,世富环保收购人

张陈强,福州君康、世富环保实际控制人、收购人。

滕秀梅,福州君康、世富环保原实际控制人、收购人。

经查明,你方存在以下违规事实:

2020年6月24日,挂牌公司世富环保控股股东上海鼎济的全部股份持有人由深圳市前海望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望华”)变更为福州君康,福州君康实际控制人为滕秀梅,本次股权变更后福州君康通过上海鼎济间接控制世富环保43.90%的股权,世富环保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滕秀梅。2021年1月6日,福州君康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张陈强,世富环保实际控制人也发生相应变更。

你方未就以上事项及时披露收购报告书、财务顾问报告及法律意见书,违反了《非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第七十五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6.1 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股转系统做出如下决定:

对福州君康、张陈强、滕秀梅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特此提出警示如下:

福州君康、张陈强、滕秀梅应当按照《非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司治理规则》《信息披露规则》等业务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补充履行收购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准确、及时。特此告诫你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应当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尽快补充披露收购报告书、财务顾问报告书,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否则,股转系统将进一步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给予纪律处分。

对于上述惩戒,股转系统将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挂牌公司应自收到本自律监管决定书之日起 2 个交易日内及时披露相应信息。

2、公司未及时披露受到上述自律监管措施的风险

主办券商于 2021 年 3 月 3 日收到监管决定书后于当日转达至世富环保及时
任董事长、信息披露负责人詹胜,并通知世富环保根据纪律处分决定书要求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截至本次风险提示公告出具日,世富环保未根据要求进行信息披露。
二、 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风险提示公告所涉及的事项对公司信息披露、公司治理均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 主办券商提示

针对上述事项,主办券商多次敦促世富环保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但截至本
次风险提示公告出具日公司仍未完成披露工作。主办券商分别于 2021 年 1 月 15
日、2020 年 1 月 21 日分别披露相关风险提示公告提示上述风险。

同时,主办券商于 2021 年 3 月 3 日将纪律处分决定书转达至公司并通知公
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但截至本次风险提示公告出具日,世富环保未根据要求进行信息披露。

因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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