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7-20
中银证券
关于世富光伏宝(上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进入摘牌整理期交易并将被终止挂牌的
第一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中银证券作为世富光伏宝(上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富环保”或“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否履
序号 风险事项类别
行信息披露义务
1 未在规定期限披露定期报告存在被终止挂牌风险 否
2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否
(二) 风险事项情况
2021 年 7 月 6 日,主办券商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股转公司”)下发的《关于终止世富光伏宝(上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21]857 号),该决定内容如下:
世富光伏宝(上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未能按照规定时间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股转公司决定终止公司股票挂牌。
根据《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公司应在收到本决定后的次一交易日内披露收到股票终止挂牌决定的公告,说明公司、主办券商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情况,积极应对投资者诉求,并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后续手续。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二)项的规定,公司对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股转公司公告发布之日(以在先者为准)起 5 个交易日内向股转公司提交复核申请。根据《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如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复核申请或复核
申请未被受理,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7 月 21 日起复牌,并于 2021 年 8 月 4 日终
止挂牌。恢复交易期间,股转公司对公司股票进行特殊标识,证券简称变更为“摘牌世富”。
根据《关于完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制度的指导意见》、《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规定,如股票终止挂牌时公司股东人数超过 200 人,应当进入股转公司设立的专区转让,并履行非上市公众公司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义务。如未进入专区但后续公司股东人数超过 200 人,应遵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加强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等规定,履行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有关义务;如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股东累计超过 200 人,或者股东人数超过 200 人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应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核准。
截至 2021 年 7 月 14 日,公司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股转公司提交复核申请。
二、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股票在摘牌整理期的公司简称、公司代码、交易方式、整理期具体时间、终止挂牌日期及有关风险提示
公司简称:摘牌世富
公司代码:430272
交易方式: 集合竞价交易
整理期具体时间:2021 年 7 月 21 日-2021 年 8 月 3 日
终止挂牌日期:2021 年 8 月 4 日
终止挂牌后,公司股票将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相关规定及时办理退出登记手续,公司股票的登记、转让、管理等事宜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世富光伏宝(上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将上述决定转达公司,由于公司停止经营,无人编制公告,故主办券商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公司股票复牌时间和终止挂牌时间等重要信息以及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慎重做出投资决策。
主办券商此前已督促公司完成年报编制和披露工作,并已告知公司如未按期
披露年报所面临的风险。主办券商已于 2021 年 6 月 2 日、6 月 18 日、6 月 24
日和 7 月 2 日、7 月 7 日和 7 月 14 日披露了《中银证券关于世富光伏宝(上海)
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和2020年年度报告无法按期披露的风险提示性公告》、《中银证券关于世富光伏宝(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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