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07
公告编号:2020-004
证券代码:430272 证券简称:世富环保 主办券商:中银证券
世富光伏宝(上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及仲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重大仲裁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19 年 12 月 1 日
仲裁受理日期:2019 年 10 月 17 日
仲裁机构的名称:虹口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仲裁机构的所在地:上海虹口区
二、有关重大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申请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凌文吉、熊琦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无
仲裁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无、无
其他信息:无
(二)被申请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世富光伏宝(上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詹胜
仲裁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无、无
其他信息:无
(三)纠纷起因及基本案情:
申请人凌文吉自 2019 年 3 月 1 日到被申请人处工作。2019 年 9 月 16 日,申请
公告编号:2020-004
人主动提出离职,并与被申请人解除劳动关系,申请人凌文吉要求被申请人支付
拖欠的 2019 年 3 月 1 日至 4 月 30 日及 8 月 1 日至 9 月 16 日工资 21000 元。
申请人熊琦自 2014 年 12 月 1 日到被申请人处工作。2019 年 6 月 30 日,被申请
人单方解除申请人熊琦的劳动合同,申请人熊琦要求被申请人支付拖欠的 2018
年 12 月 1 日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工资 22867.94 元。由于被申请人单方解除劳动
关系,申请人熊琦要求支付其两个月补偿金共计 11400 元。
(四)仲裁的请求及依据:
1、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凌文吉工资 21000 元;
2、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熊琦解除劳动合同工经济补偿金 11400 元及税后工
资 22867.94 元。
三、本次公告的仲裁对公司经营及财务方面的影响
(一)本次仲裁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仲裁未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本次仲裁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仲裁未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凌文吉、熊琦《裁决书》;
2、虹劳人仲(2019)办字第 1705 号、虹劳人仲(2019)办字第 1688 号。
公告编号:2020-004
世富光伏宝(上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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