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7-17
中银证券
关于世富光伏宝(上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受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自律监管措施且未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中银证券作为世富光伏宝(上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日常持续督导工作,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 涉 及 重 大 未 决 诉 讼 仲 裁 □ 停 产 、 破 产 清 算 等 经 营 风 险
□重大债务违约等财务风险 □重大亏损、损失或承担重大赔偿责任
□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或处罚
□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等公司治理类风险
□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等无法履职或取得联系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其他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受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自律监管措施
主办券商于2020年7月13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以下简称“股转系统”)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对世富光伏宝(上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系统公监函[2020]076号(以下简称“监管决定书”),并通知主办券商于两个交易日内向世富光伏宝(上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富环保”、“公司”)进行转达,主办券商当日将上述监管决定书转发给世富环保及相关责任主体。该监管决定书主要内容如下:
当事人:世富环保,时任公司董事长、信息披露负责人詹胜。
经查明,世富环保有以下违规事实:
世富环保于2019年8月23日披露了其2019年半年度报告,股转系统公司监管一部对其定期报告进行审查并在股转系统信息披露平台发布了《关于对世富光伏宝(上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半年报问询函》(半年报问询函[2019]第28号),对其2019年半年报进行公开问询。
根据股转系统公司监管一部对半年报问询函的回复时限要求,世富环保应于2019年11月18日前将说明材料报送股转系统。股转系统公司监管一部已于2019年12月19日向公司出具告知函。截至目前,世富环保仍未对问询函进行回复,亦未配合提供其他说明文件。
世富环保拒不回复问询函的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六十六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针对上述违规行为,时任董事长、信息披露负责人詹胜未能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1.4条、1.5条的规定,对上述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6.1条、《信息披露规则》第六十九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股转系统做出如下决定:
对世富环保、詹胜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特此提出警示如下:
世富环保及相关责任主体应当按照《业务规则》、《信息披露规则》等业务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尽快回复半年报问询函。特此告诫世富环保及相关责任主体应当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并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否则,股转系统将进一步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给予纪律处分。
对于上述惩戒,股转系统将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世富环保应自收到本监管决定书起 2 个转让日内及时披露相应信息。
2、公司未及时披露受到上述自律监管措施的风险
主办券商于 2020 年 7 月 13 日收到监管决定书后于当日转达至世富环保,并
通知世富环保根据监管决定书要求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截至本次风险提示公告出具日,世富环保未根据要求进行信息披露。
二、 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风险提示公告所涉及的事项对公司信息披露、公司治理均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 主办券商提示
针对上述事项,主办券商多次要求世富环保及时回复股转系统对其 2019 年
半年报的问询函,但公司未能配合回复。主办券商分别于 2019 年 11 月 28 日、
2019 年 12 月 19 日、2020 年 6 月 24 日分别披露相关风险提示公告提示上述风险。
同时,主办券商于 2020 年 7 月 13 日将监管决定书转达至公司并通知公司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但截至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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